音乐表演专业中高职课程体系衔接探究[1]

发布人:王晓灵资讯来源:宣传统战部 发布时间:2013-09-16 15:30:16点击数量:1054

 

李昌灿   刘丽梅
 
摘 要课程的衔接是中高职教育衔接过程中的核心环节,是实现中高职协调持续发展的关键。本文分析了音乐表演专业中高职课程体系衔接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实施音乐表演专业中高职课程衔接的基本措施。
关键词中高职衔接;音乐表演;专业;课程;对策
 
一、音乐表演专业中高职课程衔接的必然性
20118月教育部发布的《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明确指出:“为适应地方经济的需要,各地要开展关于中高职衔接工作的研究,打通渠道,系统培养高技能人才,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地方产业服务。”中高职教育衔接是提升职业教育内涵和层次、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是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我省音乐表演专业中、高等职业教育各成体系、各自为政,要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必须解决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课程设置、课程内容、教学安排、招生机制、教材等的一体化设计。其中课程衔接是中高职衔接过程中的核心环节,是实现中高职协调持续发展的关键。目前,许多省市都在积极探索中、高等职业教育如何衔接,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诸如中、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不明确、课程内容重复、课程安排不合理、课程未实现一体化等问题,已经成为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必须解决的首要任务。
二、音乐表演专业中高职课程衔接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省高职高专音乐表演教育的快速发展,音乐表演专业中高职衔接工作逐步得到重视,在招生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也正在进行初步探索。音乐表演专业中高职衔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音乐表演人才的学历层次和职业素质,但中高职的衔接最终要通过课程的衔接来实现,要基于人才培养质量的系统性来构建中高职课程体系“一体化”的衔接。
1.学生生源结构复杂,加大了高职院校培养难度。
高职音乐表演专业的生源既包括中职学校毕业生,又包括普通高中毕业生。由于中职考入高职的学生数量相对较少,学生入学后一般与高考毕业生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管理。这就导致了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生源结构比较复杂:中职学校注重各种表演技能的培养,忽视文化课教学,生源文化素质偏低;高考毕业生的专业技能大部分是在参加艺术联考前用较短时间突击拔高,文化基础相对较强,专业技能较弱。高职院校生源的专业基础差距过大,文化素质参差不齐,知识结构差异明显,这就加大了高职院校的培养难度,给高职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课程的开发、课堂教学的成效等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难以实现高职预期的教育目标。
2.中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培养目标断裂。
目前,我省音乐表演专业高职教育没能建立在中职的基础上实现培养目标的衔接。中职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大多把学生的就业和升学作为主要培养目标,但“鱼和熊掌难以兼得”,往往顾此失彼。例如:海南文化艺术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学生音乐理论知识,掌握基本的发声方法和歌唱技巧、旋律及风格特征,掌握流行音乐、舞蹈的发展方向,毕业生可成为歌舞表演综合型人才,也可参加高考深造”。中职学校的培养目标没有考虑到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的需求,人才培养定位不够科学;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没有兼顾中职学校,中职与高职专业培养目标之间没有依存性,出现断裂现象。
    3.中高职音乐表演专业文化基础课脱节。
中高职音乐表演专业的文化基础课无论是在教学设计、教学内容、还是在课时数上都存在很大差别。很多中职学校为了学生毕业后参加高考,都开设初、高中文化基础课。但在教学过程环节又特别注重学生舞台实践及各种表演技能的培养,忽视文化基础课教学,导致中职学生文化基础薄弱。大部分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都是依据各自的人才培养计划开设文化基础课程,与中职学校文化基础课无衔接,形成脱节现象。而且高职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大多考虑普通高中毕业生,对基础课程的要求较高,这就导致中职毕业生进入高职后,在文化基础课尤其是大学英语、大学语文等课程的学习上产生困难,再加上中职学生政、史、地等必要人文知识缺乏,很多中职学生无法适应高职高层次的教学模式,从而达不到培养目标要求。
4.中高职音乐表演专业专业基础课重复。
中高职音乐表演专业表演技能的形成,更多是依托专业基础课程的开设来实现的。通过对我省一些中高职院校音乐表演专业教学计划的比较,发现中高职专业课设置、教学实践等方面有很多内容是重复的,中职学校的专业课到了高职阶段基本上都有。例如,海南文化艺术学校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有:乐理、视唱练耳、和声、舞蹈、声乐、钢琴、艺术欣赏等课程;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开设的中高职专业课设置、教学实践等方面有很多内容是重复的,中职学校的专业课到了高职阶段基本上都有。例如,海南文化艺术学校开设的专业基础课程有:乐理、视唱练耳、和声、舞蹈、声乐、钢琴、艺术欣赏等课程;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表演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有:乐理与视唱练耳、和声基础、中外音乐史与欣赏、艺术概论、形体训练、声乐、器乐等。两所学校专业课重复率在70%以上,同时在教学内容、教学目的、教学要求等方面相差无几,这不仅会让学生因重复学习产生厌学心理,又因学生专业表演技能得不到提高甚至形成“倒置”现象,浪费学生宝贵学习时间,同时还造成中高职院校教学资源和人力资源严重消耗和浪费。
5.没有统一的教材编写与使用标准。
建设中高职音乐表演专业课程衔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材的衔接。教材质量直接体现科研和教学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职业教育教学的质量。当前我国中职教材都是由国家相关部门统筹规划,管理比较规范。而高职教材市场比较混乱,教材出版管理较为松散。高职教育更多使用自选或自编教材,一些高职音乐表演教材编写者只是为了职称评定或获取经济利益出版教材,没有考虑到中高职教材的衔接。目前,中高职教育缺少统一的音乐表演专业课程标准,没有统一的中高职教材编写框架,造成同一种教材有多种版本,教材内容多重复。甚至有些中职学校为学生能顺利考上高职院校,而选用高职或本科教材实施教学,这也是造成中高职音乐表演专业教学内容重复的重要原因。因此,编写分类明确的中高职音乐表演专业课程教材,是实现中高职课程衔接的重要环节,这就需要由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一起制订中高职教育各自的课程体系、课程标准,并统一编写或遴选教材(至少在实施中高职衔接工作的初期),将真正衔接配套的教材推荐使用,真正起到促进中高职课程衔接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三、音乐表演专业中高职课程衔接实施策略
1.建立一体化的教育教学管理机制。
过去,中、高等职业教育长期分别由职教司、高教司归口管理,两司相互独立、缺少沟通,在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与发展方面缺乏整体设计,存在着政策分割的现象。由于主管部门不同,中高职院校之间就容易形成各自为营、沟通不畅、互相分离的矛盾,严重影响了中高职教育的内部衔接,致使各中高职院校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造成课程内容重复、课程安排不合理、实践能力不衔接等现象,这也是目前中职与高职音乐表演专业课程体系衔接不利的重要原因。为了加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变目前职教“条块分割”的状况,营造“一体化”的政策管理环境,国家对职业教育管理的现行体制进行了大胆改革,把中、高职教育均划归职成司管理,全国部分省市区积极效仿,但有不少的省市区仍然是原有管理模式,不同的是建立一个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协调小组,海南省就是其中之一。尽管两种管理机制都有利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中高职教育的衔接,但就有效衔接而言,第一种管理机制显然更有利于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统一管理,增强办学效率。
2.拓宽音乐表演中高职衔接道路,完善招生制度。
我国中高职教育衔接结构有多种,主要有三种模式:1)五年一贯制模式;2)单考单招模式;3)“3+2、“3+3”等衔接模式,此外还有“2+3、“2.5+2.5”等模式。我省中高职音乐表演招生规模小,招生制度还不够完善,中职学生进入高职院校继续学习的道路还不十分通畅。以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表演专业为例,中高职教育衔接只有五年一贯制和中职学生参加高考(单招)进入三年制音乐表演专业的普通模式。因此我省要拓宽中职学生的“入学通道”,改革完善招生制度。我省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应尽快把“单考单招模式”、“3+2”衔接等模式,尤其是“3+2”衔接模式作为重点发展,建立多种形式的人才培养通道。国家在高职招生考试的标准上要予以宏观掌控,在坚持标准和规范化的前提下,扩大招生计划,放宽报考条件,取消考生届别和年龄的限制,允许非应届学生报考高职,让更多的中职学生有机会升人高职院校深造学习,从而提高中职学生升学比例,扩大高职院校中职学生生源,进而独立编班,解决因高职学生生源结构复杂,加大高职院校培养难度问题。同时应给予地方和学校更多的自主权,高职院校招生可以自成系列而不再与普通高考挂钩,招生时间、招考方式可以更加灵活,也可以借鉴中职免试升入高职等更加成熟的招生形式,拓宽中职学生继续求学的道路,构建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
3.加强中高职院校沟通,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由于中高职院校处于两个不同的职业教育层次,我省又由不同的管理部门管理,使得中高职院校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交流与合作,这就阻碍了中高职音乐表演专业课程体系的良好衔接。中高职院校之间应该积极开展多形式的合作,建立多渠道的信息沟通,形成中高职间联系紧密、教学融通的格局。中职音乐表演专业要密切关注高职音乐表演专业的发展动向,明确“中职教育以培养一般技能型人才为目标,高职教育则是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注重培养目标之间的差异性,自觉的为高职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打好基础。高职音乐表演专业也应加强对中职音乐表演专业的了解,密切关注中职音乐表演专业的教学改革,多派有经验的教师到中职学校挂职锻炼,在掌握中职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计划等基础上,依据中职学生的文化、专业技能功底,制定自身切实可行的培养目标,并寻找教学的平衡点和交互点,适时调整自身的教学计划,主动与中职教育对接,实现中高职音乐表演专业课程“一体化”的培养目标对接。
4.优化课程设置,构建整体性的课程结构体系。
音乐表演专业要基于中高职教育“一体化”的培养目标,根据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分析所需要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技能结构,来确定中高职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具体做法有:(1)根据音乐表演岗位群对人才的需求,分别确定中高职的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程(专业主修课)模块。(2)系统制定互相衔接的统一课程标准,既要避免相近课程的内容重复, 又要体现课程内容的科学递进, 促进课程衔接的有效性、连续性、整合性。(3)根据课程模块,划分音乐表演专业课程层次,理顺中职与高职的课程开设顺序,分清各门课程之间知识结构,分别确定中高职要开设的课程与课时。(4)课程之间要加强沟通,明确课程的衔接和知识的延续性,其中包括各门课程之间的衔接和同一门课程不同阶段教学内容的衔接。(5)对于两个阶段都必须开设的核心衔接课程,要制定中高职不同的培养要求和标准,高职阶段的标准应增加课程内容的深度和广度。
5.开展丰富的艺术实践活动,有效提高教学效率。
音乐表演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其出路指向文艺舞台和专业的演出团体。它依托丰富的艺术实践得以展示水平,又依赖扎实的技术训练得以提高技能。要想培养合格的音乐表演人才,就要加强课程艺术实践模块,为学生创造各种艺术实践的机会。可以以班级或个人为单位,定期开展声乐、舞蹈等各种专业比赛活动;要求各班级每学期举办班级专场晚会,尽量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登台锻炼,学会组织文艺活动,掌握舞台表演经验;鼓励学生举办个人音乐会;每个学科要开展专业教学观摩、学生专业汇报等活动。通过丰富的艺术实践以锻炼其良好的心理素质、舞台气质,在反复的艺术实践中养成自我总结、自我提高和自我完善的能力。这样不仅激发了学生学习专业的热情,增强专业技能,提高综合能力,还有效提高了教学效率。
6.加强中高职音乐表演专业教材建设。
目前,音乐表演专业中高职教材衔接工作才刚刚起步,应尽快加强音乐表演专业教材建设,为实现中高职有效衔接奠定良好的基础。教育部门要将中高职教材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成果,落实到教材选编上,按照中高职音乐表演专业教育的不同层次,开发、完善适用于中高职教育的教材。应组织有关专家在中高职音乐表演专业有效衔接的前提下,根据每门课程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科学设计不同的教学单元,再将不同单元的内容设计成对学生能力培养的递进,从而开发一套具有知识连续性的专业教材。通过高质量教材的使用,保证学生及时掌握音乐表演领域的新知识、新技能,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在中职学生进入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学习初期,还应合理安排一定的课时和教学内容,对中职音乐表演专业知识进行复习和巩固,为他们在进入高职音乐表演专业知识学习之前补缺补差,以便更快更有效的实现中高职知识的衔接。同时,中高职院校也要鼓励教师自编校本教材,按照区域不同特点开发不同类型的教材,打造地域特色教学。
总的来说,中高职音乐表演专业课程体系的衔接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目前中高职衔接还更多地局限在学历上的衔接,以课程衔接为核心的内涵衔接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要办出高职音乐表演专业的特色,实现高职音乐表演的培养目标,顺利完成中高职全面、合理、有效的衔接,就必须依赖国家政府的政策、多种培养模式的实施、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开发实用的课程教材,形成新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才能早日实现构建中高职现代职教体系立交桥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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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张伯敏.中高职衔接:海南中职教育发展的路径选择 海口经济学院学报,20l13


[1]海南省高校科研重点项目资助“海南省中高等职业教育立交桥架构研究”(编号hjsk201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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