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以海南省高职院校为例
发布人:王晓灵资讯来源:宣传统战部 发布时间:2013-09-16 14:44:31点击数量:835
王晓琳 张克亮
摘 要:校企合作机制越发达越完善,职业教育办得就越好。现实中,欠发达地区高职教育机制选择缺乏理论指导、机制建立受客观情况制约大、机制建设实践浅尝辄止,没有形成长远的完善的校企合作机制,阻碍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本研究以海南省高职院校为例,分析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的现状,找出问题,并试图构建校企合作的机制体系。
关键词:欠发达地区;校企合作机制;对策
一、校企合作机制的主要内容
“机制”一词最早源于希腊文,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动作原理。对机制的这一本义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解读:一是机器由哪些部分组成和为什么由这些部分组成;二是机器是怎样工作和为什么要这样工作。校企合作机制是指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各构成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关系及其功能。具体来说,就是指在校企合作中的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等多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关系及其功能。从世界各国发展的实践我们可以看出:校企合作机制越发达越完善,职业教育办得就越好。与此同时,职业教育的发展促进社会生产效率的提高,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从而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如此实现良性循环。发达国家一般都拥有发达的职业教育,都建立了完善的校企合作保障机制,企业在职业教育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要想保证校企合作正常合理地运行,建立可行的合作运行机制必不可少。近年来,国内一些学者开始关注对校企合作机制的研究。主要的研究成果有:张慧霞(2012)将校企合作机制总结为三个模式,即在政府支持下立足市场主动发展校企合作机制、依赖政府支持的校企合作机制、以企业为主的低层次的校企合作。[1]马艳芳等(2011)将校企合作机制设计为推动机制、合作机制、交流机制、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2]张利庠等(2009)将校企合作机制设计为投入支持机制、合作动力机制、利益分配机制、文化融合机制、组织运行机制、行业结合机制、竞争选择机制、评估保障机制。[3]更多的学者从校企合作机制的某一方面入手来进行研究。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于校企合作机制的涵义及其构成依然是众说纷纭,运行机制研究的内容非常广泛。限于篇幅,且结合本文研究的需要,接下来以海南省高职院校为例,从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的实际出发,对校企合作的投入支持机制、合作动力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组织运行机制和评估保障机制方面进行阐述。
二、海南省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建设的现状
目前,我国大多数职业院校和企业都认识到校企合作既符合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律,也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但在实际的校企合作实践中,还存在不少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校企双方在合作上“一头热一头冷”,即使已开展合作,也多表现为短期合作,极少形成可持续的长期合作关系。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相对滞后,工业化水平低,缺乏有实力、有规模的大中型企业和支柱产业,高职院校寻求合作企业不易,建立深层次合作关系更困难。根据2010学年度海南省5所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项目情况统计(以下为每校平均值):在人员交流与培训方面,订单培养人数为325人,支持学校兼职教师数为49人,接收顶岗实习学生数为686人,接收毕业生就业数为363人,学校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为158人次。在资金和设备方面的合作,对学校捐赠设备总值21万元。教学工作、科研开发和技术服务合作方面,共同开发课程19门,共同开发教材12部,学校为企业技术服务年收入26万元。[4]由此可见,近年来,海南省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总体上有了较大的发展,规模初现,同时校企合作的领域也比较宽广,不仅涉及人员和资金设备方面的合作,还涉及到教学、科研和技术开发服务等诸多方面。但是,据了解,目前海南省大多数校企合作的形式仍然停留在企业提供部分就业岗位、实训资源及学校承担企业培训任务等浅层次上,在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科研合作等领域进行全方位、多层面合作的还比较少。可以看出,目前海南省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从实践理念到实践行动都存在着问题,还没有形成长远的完善的校企合作机制,阻碍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向深层次发展。
三、海南省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建设的问题
(一)机制选择缺乏理论指导
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的选择缺乏理论指导,受政策推动影响大,没有形成自身特色,呈现出蜂拥而上、摇摆不定的状况。2002年8月,《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企业要和职业学校加强合作,实行多种形式联合办学,开展‘订单’培训”。2005年2月,《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意见》中提出“‘大胆’改革和创新‘办学模式和办学机制’,推进‘产教结合、校企合作’”。2007年5月,《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指出“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由此可以看出,从国家层面来看,我们一直以来对模式研究多,对机制研究少。而对于不同模式,如工学结合培养模式、订单培养模式、顶岗实习,是否要匹配不同的机制,理论上缺乏研究。实践中,高职院校也是以选择新提出的模式为时髦,在操作中几乎是一事一议,尚无系统机制可言。
(二)机制建立受客观情况制约大
校企合作机制的发展受产业结构分布、劳动力市场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有关研究表明第一产业占主体的国家和地区,生产技术水平一般不高,对低水平技能的劳动力的需求较大。第二产业占主体的国家,生产制造业较为发达,往往需要大量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第三产业占主体的国家,以提供创新产品和服务产品为主,往往需要创新型的复合人才。传统的职业教育很难培养出此种人才。由于创新不可复制,具有专利性,校企合作主要发生在企业与高等院校的基础研究合作,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只是把创新技术应用于实际的生产或生活。根据二○○八年统计数据,海南省三大产业的结构比例为三:三:四。根据若干意见,到二○一五年,海南省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将达百分之四十七,到二○二○年,这一占比将达百分之六十,比现在提高二十个百分点。[5]无论是从海南省现在的产业结构,还是从未来的产业结构调整来看,传统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的“出口”所依赖的第二产业都不发达,因此很难依托行业或企业来进行校企合作。同时,劳动力市场上一直以来的供大于求的状态,也使得企业不愿意花费成本进行校企合作,更倾向于直接到人才市场招聘。高职院校寻求校企合作不易,在合作层面上都比较浅,合作机制也相对不够完善。
(三)机制建设实践浅尝辄止
在过去的校企合作实践中,不少高职院校几乎都是一事一协商,典型经验总结不够,这为校企双方都带来了高额的交易成本,在来回协商直至签约的过程中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且也出现了对企业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等矛盾导致合作关系破裂的情况。有的高职院校试图建立长效的校企合作机制,但是只是浅尝辄止,只是出台了一些制度,对于整个机制的建立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还谈不上形成机制。比如有院校出台了《校企合作基金管理办法》,但只是涉及学校内部校企合作资金的管理,并没有涉及政府、行业、企业等校企合作其他主体。总体来看,欠发达地区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缺乏系统构架,对于机制建设的内涵尚不明确。
四、海南省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建设的对策
如前所述,学术界对于校企合作机制研究的内容非常广泛。因此,本研究拟从成本收益理论的角度和欠发达地区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流程出发,将海南省高职院校建立校企合作机制大概分为投入支持机制、合作动力机制、利益分配机制、组织运行机制和评估保障机制来进行探讨。
(一)投入支持机制
高职院校本身财力有限,仅能满足传统的日常教学,难以拿出多的财力补偿校企合作中企业方增加的成本。一方面,高职院校经费收入相对较少,财力非常有限。国家就财政预算内拨款这项资金,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之间的差距是非常明显的。如2010年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收入来源情况,本科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61500.9万元,高职为39918.5万元。[6]另一方面,高职教育办学成本相对较高,需要投入更多的经费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尤其是在校企合作方面,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追求经济利润,这对于欠发达地区的高职院校更是困难重重,突出表现为寻求合作不易,合作成本高。因此,在校企合作机制中,政府的作用非同小可。目前,有学者提出“校企一体化”的解决办法,“让企业发财,求自己发展”,是指由政府的政策撬动,政府为学校和企业牵线搭桥,校企双方共建的利益实体,较好地解决了校企合作中企业的利益驱动问题,也为学校节约了成本,成为突破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瓶颈的新的战略选择。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有学者探讨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运用政府组织增信原理,将国家及政府将其政治组织优势与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结合起来,建设市场经济优势,以信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银政企”共赢。
(二)合作动力机制
目前有关校企合作方面的研究表明,通常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收益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①用工优先,物色满意的员工或季节性项目性用工需要;②专业技术支持,提升生产效益;③解决员工培训;④宣传企业品牌。企业之所以在校企合作中“冷”、动力不足,主要原因就是收益不明确或者收益没有保障。校企合作的基础就是合作伙伴之间对彼此资源的相互依赖,这种依赖是否具有对等性和稳定性,决定了校企合作的动力和可持续性。因此,合作动力机制要针对校企双方的利益实现来进行运作,解决包括高职院校应该为企业提供哪些职业培训和技术服务,企业应该为实践教学提供什么岗位、项目和实践指导教师等。
(三)利益分配机制
校企合作中生产成本、交易成本的增加能够量化细化,而运行成本和机会成本难以全面计算,尤其是机会成本,容易造成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此,利益分配机制主要解决校企合作中的成本分担和利润分配问题。校方应总结校企合作的经验教训,细化校企合作中企业的成本,并制定补偿办法,明确补偿标准。具体来说,可分为短期浅层次合作和长期深层次合作两类。对于短期浅层次合作,企业方成本主要涉及交易成本和运行成本,如协商签约接待差旅等费用、接送学生和带队教师安排住宿饮食等费用,可以逐项细化由学校承担,涉及到学生生活费用由学生分担。对于企业由此增加的实习学生生产生活安全管理费用,可以具体到学生人均每日的管理费用标准,然后按学生数和合作时间来确定补偿额度。对于长期深层次合作,涉及到的企业的交易成本和运行成本的补偿办法与短期合作相同,比较复杂的是涉及到的生产成本,行业不同,涉及到的设备原材料等有很大差别,要具体问题具体协商,我们认为如果涉及到精密仪器或昂贵设备等情况,可以在学生及其家庭自愿选择见习或顶岗的基础上考虑个人分担相应的成本和风险。
(四)组织运行机制
校企合作涉及到资金、设备、技术、人才培养等方方面面,非常复杂,因此需要建立组织运行机制来负责协调合作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包括成本核算、利润分配、学生安全管理、争议解决等,来推动合作项目的具体落实,保证合作的正常运行,以实现校企双方的预期目标,进而提高校企合作的稳定性。目前,高职院校一般都设立了负责校企合作的专门机构,但实际的运行又多由系部或专业自身去落实,因此,组织运行机制的功能发挥不够,有待进一步明确机构组织、作用以及相互间的管理关系。
(五)评估保障机制
为了确保校企合作的实效性以及提高长期合作的机率,必须建立评估保障机制来对合作项目的效果进行评估。评估根据双方所签署的合作协议,来衡量资金投入、设备投入、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进度和效果。例如资金分期投入是否到位、设备投入是否到位是否适用、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提高了多少(以职业技能鉴定通过率或者其他约定的考核方式来评估)等。可以分为多阶段评估,如初期评估、中期评估、终期评估,评估如期进行,评估结果及时公布,并写出详细的书面评估报告,对学校和企业双方提出整改意见,以便各自调整,确保合作成效。同时,也为下个周期或者更深层次的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 张慧霞.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的地区差异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2(30)
[2] 马艳芳,王壮伟.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机制的探索与实践[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1(6)
[3] 张利庠,庞连义.农村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机制的现状、难点与对策——基于经济学新视角[J].职教论坛,2009(11)
[4] 王晓琳,王泽川.成本理论视角下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企业方“冷”的原因与对策探讨[J].鸡西大学学报,2012(8)